早期多补贴,专利多指导:“雪中送炭”促科技型小微企业驶上快车道
支持科技型小微企业创新,怎样更公平有效?记者3月末随九三学社中央赴湖北武汉、黄石调研发现,科技型小微企业蓬勃发展,“雪中送炭”促其驶上快车道。
武汉一家基因信息公司自成立以来,受到了省市区以及武汉光谷生物城各级的大力支持。考虑到公司创业初期资金比较紧张,光谷生物城为公司建设了近1000平方米的实验室及办公室,对房租、物业等费用进行补贴减免,大大减轻了企业负担。
“企业相关税费相较以前有了比较显著的降低。”公司总经理陈东生说,在支持方面,定期组织各类投资对接会议,为企业获得资本关注及投资创造良好的政策环境。
武汉一家智能制造数据公司,发明专利申请查询,在发展早期从国家和省市区级财政获得了各类科研经费补贴,发明专利申请审查流程,孵化出的产品和技术处于国内领头地位。
“科技成果转化一般投入大、周期长、技术风险和市场风险高,难以从常规的商业渠道获得足够的资金支持。”该公司总工程师金青松说,科技成果转化的这一困境,关键是要在成果的中试阶段、在实验室科技成果与产业化技术之间建立强大的中间平台。
科技型中小微企业,所使用的生产设备、厂房、仪器、人员都需要相对较高投入。“我们这样的企业没法赚’,风投公司不愿意来。”黄石一家生物制药企业总经理孙国平说,早点进入是“雪中送炭”,企业愿意多让出一些股份,也能承诺到期退出时确保资金的安全和适度费用。
工作报告中指出,开展知识产权综合管理改革试点,完善知识产权创造、保护和运用体系。调研中,一些企业家反映,企业申请专利还存在“看不懂、不会写”等困难,相关中介服务机构数量少、功能单一。
陈希2013年从海外留学回国后,在武汉成立了一家知识产权服务公司。他说,他的公司发展目标是集聚各类知识产权资源,依托新一代信息技术促进知识产权服务网络向下延伸,形成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管理一站式的服务体系。
彭华是一家信息技术类新三板挂牌企业的总经理,她说,在加强知识普及性教育的同时,增加专利保护等公益性咨询服务,通过采购,设立咨询热线等形式,可以让中小企业获得基础的、个性化的指导。
此次调研是九三学社中央参加2017年民主党派大调研的首站。九三学社成员以科技界高、中级知识分子为主,发明专利申请代理公司,此次调研主题是“促进科技型中小微企业创新发展”。
九三学社中央副秘书长、参政议政部部长赵勇介绍,科技型中小微企业是促进实体经济发展的重要力量,充分把握它们的发展规律,为深化改革、振兴实体经济建言献策,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董瑞丰|新华社)
(编辑:孙雅曼 石焱,编校:赵世猛,审读:刘珊,实习美编:李羽)
从数量积累到质量优化是专利战略的进击之路
总第109期 林华 知识产权法学博士 本刊撰稿人发表,[专利]文章
中国专利再度实现突破
2015年再度见证中国企业专利申请量大幅增加。根据国知局公布的信息,国家电网公司和中国石油化工股份公司以6111件和4372件分别占据前2位,ICT产业(泛信息技术产业)民企的专利申请量更呈现劲增趋势,其中广东欧珀移动通信公司(OPPO)、专利新军小米科技公司和奇虎科技公司分别以3338件、3183件以及2777件跻身前10。乐视集团则宣布在2015年12月单月申请专利超过1200件,这样惊人的申请速度只要持续半年就能拿下2016年专利申请量的桂冠。
专利数量是衡量专利实力的首要标准。海量申请获取专利体量优势和积累宝贵经验,福建发明专利申请,对绝大多数企业来说既是实现专利战略的必经之路,也是充分保护知识产权的经典方法。很多企业的专利数量和市场实力成正比,全球的汽车厂商丰田就拥有全球汽车行业1/4的专利,谷歌、三星、IBM以及中国企业华为、中兴也长期占据全球专利榜前列。
专利数量分析
尽管专利数量对专利价值和专利实力的影响很大,但专利数量本身也是由不同因素组成,需要进行具体分析而不能单纯以数量评价专利价值。中国专利申请受理量自2011年起超越美国并稳坐全球,但即使从数量分析也不能断定中国的专利实力超过美国。
1.专利类型
不同国家的专利类型有所不同。中国专利法规定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和外观设计专利。以上三种专利之间在授权课题、是否经过实质审查、授权条件、保护期限上各不相同,不同专利的技术含量与价值也有区别。中国专利中低价值的外观和实用新型专利数量过多而发明专利数量过少,部分发力申请的专利新贵也主要以外观和实用新型为主,在核心技术上的进步低于专利总数的上升幅度。
2.技术领域
汤森路透知识产权与科技事业部在2015年发布的《开放的未来:2015全球创新报告》称,即使在亚洲范围进行比较,中国专利也'主要集中在食品、饮料领域和石油勘探领域,在汽车、半导体材料及工艺(半导体)、移动电话(电信)等领域上的创新活动与日韩相比还有很大的差距,其中移动电话领域亚洲前五全部被日韩占据,中国未能有企业或机构进入'。
3.海外专利申请
中国知识产权研究会的《中国知识产权发展报告2015》的数据从另一个侧面揭示了中美专利的质量差距。报告称'中国发明专利申请受理量多年始终名列世界,但是非居民申请量仍远落后于美国专利'。报告援引WIPO数据表明,2014年美国居民发明专利申请量为285096项,非居民申请则高达293706项;相比之下中国居民发明专利申请量高达801135项,非居民申请却仅为127042项(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出版《中国知识产权发展报告2015》第6页)。
通过PCT或在海外直接申请的跨国专利申请费用都很高,所以跨国专利质量普遍高于仅在本国申请的专利。WIPO数据说明中国专利申请主要来自本国主体,而美国专利申请中则有大半来自国外。显然国外企业/发明人重视美国专利远高于重视中国专利。
4.专利价值和司法因素
专利价值的一大体现是专利侵权损害的司法赔偿额,赔偿额是专利重要的定价方式。中国法庭极少审理跨国公司之间的重大专利纠纷。苹果和三星之间围绕移动终端的系列专利在美国、德国、日本、韩国和澳大利亚等国法1院开打,但是没有一家想在全球手机市场的中国法1院开打专利战。苹果和三星都不愿意在中国开展专利诉讼由很多原因,其中的重要一个是
临时保护”与“专利保护”大不同
01保护的对象不同
“临时保护”克服的是发明专利申请公布后至授权公告日之间法律保护上的一段保护空白期,此时专利权还没有获得,那么这项制度保护的对象是专利申请人的权利。
授权公告之后的“专利保护”,这时发明专利申请人因为获得专利授权已经变为专利权人,此时保护的对象是发明专利权人的独占权。
02诉讼的案由不同
临时保护期间,发明专利申请人与非1法实施人之间产生的纠纷属于费用纠纷。
专利权被授予后专利权人和非1法实施人之间产生的是侵权纠纷。
因“临时保护”而引起的费用纠纷和专利侵权纠纷案由不同,不能作为一个案件进行起诉,但是实践中法1院根据当事人的要求和专利诉讼的特点常将这两案合并审理。
3.临时保护阶段如发生侵权应如何处理?01费用和侵权损害赔偿的计算
《专利法》规定,“发明专利申请公布后,申请人可以要求实施其发明的单位或者个人支付适当的费用”。与“专利保护”不同的是,此处称为“适当的使用费”而非赔偿,也不适用停止侵权的方式,那么这个“适当的使用费”是多少呢?
根据《人民法1院关于审理侵犯专利权纠纷案件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二)》(2016)第18条规定,权利人依据《专利法》第13条诉请在发明专利申请公布日至授权公告日期间实施该发明的单位或者个人支付适当费用的,人民法1院可以参照有关专利许可使用费合理确定。
根据法律和司法解释,专利侵权的损害赔偿共有五种计算方法:
(1)以专利权人因侵权行为受到的实际损失作为损失赔偿额:《专利法》第65条:侵犯专利权的赔偿数额按照权利人因被侵权所受到的实际损失确定。
(2)以侵权人因侵权行为获得的利润作为损失赔偿额:《专利法》第65条:实际损失难以确定的,可以按照侵权人因侵权所获得的利益确定。
(3)以不低于专利许可费的合理数额作为损失赔偿额:《专利法》第65条:权利人的损失或者侵权人获得的利益难以确定的,参照该专利许可使用费的倍数合理确定。赔偿数额还应当包括权利人为制止侵权行为所支付的合理开支。
(4)法定赔偿:《专利法》第65条:权利人的损失、侵权人获得的利益和专利许可使用费均难以确定的,人民法1院可以根据专利权的类型、侵权行为的性质和情节等因素,确定给予一万元以上一百万元以下的赔偿。
(5)约定赔偿:《人民法1院关于审理侵犯专利权纠纷案件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二)》(2016)第28条规定 权利人、侵权人依法约定专利侵权的赔偿数额或者赔偿计算方法,并在专利侵权诉讼中主张依据该约定确定赔偿数额的,人民法1院应予支持。
来源 | 三友知识产权微信公众号
作者 | 北京三友
编辑 | 七弦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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